114-2 學期社團國際性活動補助申請公告
本校為鼓勵學生社團辦理促進國際交流之相關活動,特提供社團國際性活動補助。凡符合申請資格之社團,歡迎踴躍提出申請。
【適用活動期間】
本補助僅適用於 114-2 學期辦理之活動,活動執行期間以 115 年 2 月至 115 年 6 月為限。
【重要時間資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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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申請期間:
115 年 2 月 23 日(星期一)至 3 月 13 日(星期五)下午 5:00 止 -
核銷截止時間:
115 年 7 月 10 日(星期五)下午 5:00 止
(逾期恕不受理,請務必留意相關時程。)
一、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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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社團須先於「新社團資訊系統」完成 114-2 學期社團登記,始得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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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活動不得向校內多個單位重複申請補助。
如經查獲重複領取補助款項,本組將追回已撥付之經費。
二、補助活動類型與額度
(一)一般補助
適用於下列活動類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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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學生社團辦理之學術或文化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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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進本地學生與境外學生交流之相關活動
(二)專案獎勵(夥伴社團合作)
申請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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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兩個(含)以上社團共同辦理活動,並簽署「夥伴社團合作意向書(LOI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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夥伴社團成員中,至少須有一方為本校正式登記之境外學生社團
申請專案獎勵者,須於企劃書中詳列以下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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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文化溝通目標:說明本次合作活動期望達成之跨文化交流成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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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國籍成員分工機制:明確規劃不同國籍成員於活動中的角色與職責分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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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文化衝突解決預案:預先設想可能發生之文化差異或衝突,並提出具體應對方案
補助額度:
符合資格並完整提供上述三項內容者,得依評審委員會審查結果,於原核定補助額度外,增加 30%–60% 之額外補助。
註:實際核定補助比例,將視評審委員會對上述三項內容之審查結果而定。
三、申請流程
步驟一:建立申請單
請至「新社團資訊系統」建立活動申請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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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項活動須個別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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夥伴社團聯合辦理之活動,各合作社團皆須分別於系統中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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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申請內容應對應同一合作活動,並檢附相同之合作意向書
步驟二:Email 送件
請於 3 月 13 日(星期五)下午 5:00 前,將下列資料 Email 至:課外活動指導組 黃小姐(cmh1129@ntu.edu.tw)
應繳文件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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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:經費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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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二:夥伴社團合作意向書(僅申請專案獎勵者須檢附)
步驟三:核定通知
申請案件經審查核定後,課外活動指導組將以 Email 通知核定補助金額。
四、核銷流程
本補助採 事後核銷制。
請於 115 年 7 月 10 日(星期五)下午 5:00 前,將下列文件送交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核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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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憑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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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本校統一編號 03734301 之有效正本發票或收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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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發票請務必列印紙本並完成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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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三:成果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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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四:夥伴社團會議紀錄(僅專案獎勵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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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依本組提供之樣板,檢附至少一次合作會議紀錄或協作實錄,作為跨文化合作與分工之佐證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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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聯絡資訊
課外活動指導組 黃小姐
Email:cmh1129@ntu.edu.tw